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 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 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 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 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