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 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 “昔周邑我先秦嬴 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 卜居之, 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 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 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 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 。二十七年,伐 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 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 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 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