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 以败孝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 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 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 以闻,公卿请遣宗 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