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 色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 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 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 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 贾生曰:“雒阳之 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 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 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