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