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 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吏 令丞不得 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 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 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 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