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 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