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 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 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 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众, 称为敢决疑。数 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 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 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