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 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 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 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 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 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 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围王宫 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