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