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 ,少姬生 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 妾生胜。留有宠 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 。哀公病,三 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 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 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 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 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 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 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 围陈。十 一月,灭陈。 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