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 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 斩敌首同赏, 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 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 ,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斗者 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室非有 军功论,不得为 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 家次。有功者显荣,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