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 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 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 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 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 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 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 收周馀民有之,地 至岐,岐以 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 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 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 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 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 文公孙也。五十年 ,文公卒 ,葬西山。竫 公子立,是为 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