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 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, 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 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 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行息 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