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 高祖时诸 侯皆赋,得自除内史以 下,汉独为置丞相,黄 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 、廷尉正、博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 千石,去“丞相”曰“相 ”,银印。 诸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权。其後诸 侯贫者或乘牛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