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 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 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 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 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 上下吏。吏 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 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 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 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 臣所买器,乃 葬器也,何谓反 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 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 急。初,吏捕条 侯,条侯欲自杀,夫 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 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