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相任,故喘,不当 医治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 ,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 当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 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 ,方脉气之趋 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医灸 之即笃,此 论病之过也。臣意论之, 以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少所能复之 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日, 车步广志 ,以適筋骨肉 血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灸至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