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 治之正也,所以禁 暴而率善人也。今 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 妻子同产坐之, 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 “民不能自 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 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 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 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 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 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 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 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 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