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为 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 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众 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 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 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而 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