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之,“以权利合者, 权利尽而交 疏”,甫瑕是也。甫瑕虽以劫杀郑子内厉公, 厉公终背而杀之,此与 晋之里克何异?守节 如荀息,身死而不能 存奚齐。变所从来, 亦多故矣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