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 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 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 遣戍。西 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 之阴山,以为 十四县,城河 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 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 治狱吏不直者, 筑长城及南越地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