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 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 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 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 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 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 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 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 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 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 。十一月, 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