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年,徙淮南王喜复故城阳。上怜 淮南厉王废法不轨,自使失国蚤死,乃立 其三子:阜陵侯安为淮 南王,安阳侯勃 为衡山王,阳周侯赐为庐江 王,皆复得厉王时地,参分之。东 城侯良前薨,无後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