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 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 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 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 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 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 乃以贾生为长沙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