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 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 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 ,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 即先自告 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 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 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