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 以彫墙。” 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 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 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 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 听。灵公 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 :“杀忠臣 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