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 子建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 闻其谋。自以为 国近淮南, 恐一日发, 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 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 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党 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 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既 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