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 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 阳有梅免、白政, 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 有徐勃,燕赵之间 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 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 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 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 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 弗能禁也,乃使光 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 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 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 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 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 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 於是作“沈命法 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 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 小吏畏诛 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 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 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