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 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 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 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 绳之。居官 数年,一 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 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