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 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 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 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 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