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 夫秦之商 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 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 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 禁奸邪,信赏 罚以致治;披腹心 ,示情素,蒙 怨咎,欺旧友, 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 ,利百姓,卒为 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 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 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 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 成功而弗矜, 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 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 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 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 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