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 郑,长姬生悼太 子师,少 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 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 招。哀公病,三 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 为太子。 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 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 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 弃疾发兵伐陈, 陈君留奔郑。九月 ,楚围陈。十 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 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