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 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 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 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 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 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