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 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 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 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 责条侯, 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 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 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 :“君侯纵 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 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 条侯,条侯欲自 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 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