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 属之其弟司徒招 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 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 ,哀公自经杀。招 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 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 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 陈。十一月, 灭陈。使弃 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