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之,“ 以权利合者,权 利尽而交 疏”,甫瑕是也。甫瑕虽以劫杀郑子内厉 公,厉公终背而杀之,此与晋之里克何异?守 节如荀息,身死而不能 存奚齐。变所从来,亦多故矣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