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 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 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 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 ,被遂亡至 长安,上书自 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 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 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 ,十馀日未定 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 是时,淮南相 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 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 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 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 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 有非是,则刺杀之 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 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 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 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 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 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 。使中尉 宏赦淮南 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 王。王初闻汉公卿 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 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 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 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 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 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