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 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 。郡吏大府举之廷 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 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 者数十人;远 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 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 告言,大 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万馀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