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其後二岁,赤侧钱贱,民 巧法用之,不便,又废 。於是悉禁郡国无铸钱,专令上林三官铸。钱 既多,而令天 下非三官钱不得行 ,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销之,输其铜三官。而民之铸钱益少,计其费不能相当,唯 真工大奸乃 盗为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