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 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 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 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 法。孝文帝初即位 ,谦让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 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 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 专欲擅权,纷 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 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 贾生为长沙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