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 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 怒,杀宰夫,使 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 随会前数谏,不听; 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 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 之,使鉏 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 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