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 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 己以说,复 谬曰:“何为 不可?夫 公孙鞅之事 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 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 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 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 容,不为危易行, 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 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 困辱,悉忠而 不解,主虽绝亡, 尽能而弗离, 成功而弗 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 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 死如归;生而 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 所在,虽死 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