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 至长安, 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 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 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 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 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 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 卿请遣宗正、 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