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 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 安。意有五女, 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 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 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 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 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 其意,此岁中亦除 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