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 ,天下和 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 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 黄,数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 初即位,谦让未 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 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 尽害之,乃短贾生 曰:“雒阳之人, 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 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