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 颇不雠,欺谩 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 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 。及系,灌夫 罪至族,事日急 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 奏上,而 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 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 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 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 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 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 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