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六年,有司 言淮南王长废 先帝法, 不听天子诏,居处毋度,出入拟於天子,擅 为法令,与棘蒲侯太子奇谋反,遣人使闽越及匈奴,发其兵,欲以危宗庙社 稷。群臣议,皆曰“长当弃市”帝不忍致法於王,赦其罪,废勿王。群臣请处王蜀严道、邛都 ,帝许之。长未到处所,行病死,上怜之 。後十六年,追尊淮南 王长谥为厉王,立其子三 人为淮南王、衡山王、庐江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