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 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 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 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 曰:“人 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 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 疾反国,报劳臣,而 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 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 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 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 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 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 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