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 佐史无害 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 使买马河东, 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 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 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 ,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 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 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