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 年卒,子建 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 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 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 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 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党与颇及江都王 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 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请 捕治建。天子不忍, 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 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 ,地入于 汉,为广陵郡。 ... 更多 >>